周宏春:发挥碳市场在绿色低碳转型中的积极作用
2025-05-08
生态文明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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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观点
《巴黎协定》框架下的碳信用有利于更多气候资金跨国流动,以更低成本更高效率实现碳减排目标。
推动我国碳交易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吸引更多国际碳资产在我国碳市场进行交易,并以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带动人民币国际化;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建设完善,将我国碳市场建设成为法治化、国际化、现代化的碳市场,切实增强我国碳市场的国际吸引力和影响力。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碳市场”),源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以及缔约方一系列会议的引导和推动。我国碳市场从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获得国际资金开始实施,经过地方试点和全国市场的启动发展等阶段,现已建立起一套被广泛接受、科学有效、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制度和管理体系。
随着全国碳市场的扩容,下一步要以信息披露为抓手推动诚信体系建设,确保碳市场安全、稳定、有序运行和可持续发展,发挥其在我国绿色低碳转型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