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蓝减碳:海洋经济绿色转型助力广东高质量发展
气候治理和海洋治理二者密切关联,相互影响。在气候治理不断深化的背景下,海洋经济绿色转型成为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路径。作为海洋经济大省,广东2024年海洋生产总值突破2万亿元,连续30年位居全国首位,海上风电等新能源产业产值规模达1.1万亿元,广东省已通过蓝绿统筹走出一条“向蓝减碳、向绿兴海”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在能源领域,广东将海洋视为“立体能源库”,依托丰富的海上风力、光照资源和深海能源优势,通过技术创新打造海洋能源基地。以海上风电为例,2024年广东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1251万千瓦,位居全国第一,2025年,世界首个应用±500千伏柔性直流输电技术的海上风电项目开工建设,广东已建成集风电研发、制造、安装、运维、检测为一体的海上风电产业链。同时,广东依托海域分层立体利用方式,建设珠海“伏羲一号”平台,探索出“海上风电+深海养殖+生态增益+休闲旅游”风渔融合模式,并将搭载海上绿电制氢等设备,降低碳排放。在制氢方面,广东建设海洋能源技术重点实验室(红海湾实验室),发布《广东省海上综合能源岛产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创新可再生能源孤网海水直接制氢模式。在波浪能开发方面,广东2001年就在汕尾建设了我国首个实现并网的波浪能发电示范项目,2023年,我国自主研发的全球首台兆瓦级漂浮式波浪能发电装置“南鲲号”在珠海万山试运行。在碳捕集、封存与利用方面,我国首个海上二氧化碳捕集与封存项目于2023年6月投用,每年二氧化碳封存量超4000万立方米;2025年5月,新增的二氧化碳利用项目投用,通过“以碳驱油、以油固碳”实现海洋能源循环利用。
海洋碳汇是蓝绿统筹的重要抓手,广东将“积极发展蓝碳”列入全面建设海洋强省意见,探索开展蓝碳碳汇产品开发交易。以红树林为例,广东探索出“方法学—交易—法治化”的发展路径。在方法学制定方面,广东经历了学习国际标准到制定本地化方法学的过程,2023年深圳发布《红树林保护项目碳汇方法学》,成为全国首个以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应对气候为目的的红树林保护项目碳汇方法学;在项目交易方面,2021年,广东湛江红树林造林项目成为全国首个蓝碳碳汇项目,同时是我国首个符合核证碳标准(VCS)和气候社区生物多样性标准(CCB)的红树林碳汇项目,2023年9月深圳成交了全国首单红树林保护碳汇,2024年7月惠东县红树林造林碳汇项目成为国内总量最大、数额最高的红树林碳汇交易项目,研究制定《广东省红树林碳汇开发权交易规则(试行)》,让红树林变“金树林”;在法治化方面,先后通过《湛江市红树林湿地保护条例》和《珠海经济特区红树林保护条例》将开展红树林碳汇项目开发纳入法律,珠海法院打造“蓝碳+司法”为实现替代性生态修复责任提供了良好基础。除此之外,广东还充分发挥对外开放门户优势,国际红树林中心于2024年落户深圳,成为全球首个红树林保护交流合作中心。
在政策保障方面,广东构建“法律+金融”的制度体系,为海洋经济绿色低碳发展提供助力。2025年5月28日通过的《广东省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提出“推动深远海海上风电技术创新和示范应用,探索漂浮式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建设,鼓励海上风电向深远海拓展”“探索推进海洋生态系统碳汇价值转化”,为海洋能源、海洋碳汇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在金融创新方面,2022年5月,在中国农业银行与中国银行发行了中集集团的蓝色债券,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首单蓝色债券,用于支持中国沿海海域海上风电项目;2023年9月,平安财险在深圳设立了全国首单红树林碳汇指数保险。
广东以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战略导向,通过系统推进能源技术创新、生态价值实现机制创新及金融与法治政策创新等举措,实现了多个“首次”和“第一”,构建起蓝绿统筹的发展新范式。未来,海洋能源产业、海洋碳汇保护修复等将成为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增长点,相关方应主动借鉴国际经验,制定推广海上风电并网标准、海洋碳汇核算方法等规则,加快海洋领域技术研发,将蓝绿统筹作为经济增长的推动器。